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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一)宣传报名
面向省内外符合接收条件的院校进行宣传动员,采取在各高校张贴公告、联系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向重点院校投递招生简章和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相关资料请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亲自送达方式交甘肃警卫局政治处。
(二)测评考试
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安排体检和体能测试。体检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再复查。体检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试,内容为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根据测试结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参加测试人员,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进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心理素质检测,对接收对象的知识能力、性格、价值观、意志品格和气质等进行衡量。
(四)政审考察
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对拟接收对象认真进行政审考察,严格把握选调条件,落实本人、组织、档案“三见面”制度。警卫局政治处派专人到学生所在高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通过审查学生档案,听取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学校保卫部门情况介绍,向考察对象的老师和同学了解情况,走访住地派出所和居委会等方式进行。
(五)面试
安排政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抽调相关部门人员或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考官,组成面试小组。主要通过观察、提问、交谈等形式,对应试者的文化修养、形象气质、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敬业精神等进行较为全面的掌握,为确定最佳人选提供参考依据。
(六)签订协议
对符合接收条件的人员,由公安厅警卫局党委研究,按照接收计划综合衡量、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经公安厅政治部审查同意后与接收对象签订接收协议书,并由其本人填写《献身公安边防消防警卫事业志愿书》。
(七)档案审查和录取
拟接收对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后,连同本人档案及组织关系一并送警卫局政治处进行审查,经公安部复审后,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参加公安部警卫局组织的入警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工作。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49号甘肃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
邮政编码:730010
联系人:章丽玲 18909317030 0931-8387221
易效强 13893436927 0931-8387225
岑广松 13909467662 0931-8387225
标签:甘肃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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