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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2
1.由专家根据所需专业确定面试内容,现场进行面试。
2.加分标准: 一是在校期间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者加2分,硕士学位者加4分,博士学位者加6分;二是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者加0.5分(每项荣誉);三是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者加1分。有关加分证明件应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自动弃权处理。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第一批次本科专业优先加分标准:对兰州交通大学的第一批次本科建筑类专业毕业生(如: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工程管理道桥专业等)加5分;对兰州理工大学的第一批次本科建筑类专业毕业生(如:建筑学、土木工程等专业)加5分。其他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高等院校第一批次本科专业参照本标准执行。
4.根据专家打分和加分情况对面试人员成绩进行排序。
(三)工作考核组成员依据面试排名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时,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4月9日修订后)执行。由嘉峪关市人社局、嘉峪关市建设局、规划局负责组织。
2、考核。体检合格的毕业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嘉峪关市人社局、嘉峪关市建设局、规划局共同负责。
3、聘用。体检、考核合格的由嘉峪关市人社局审批聘用。聘用按考试总成绩高低和职位招考顺序的原则进行,考生不服从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201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件、组织人事档案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考职位体检、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由本职位面试合格未被聘用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所有招聘人员全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聘用手续,明确聘期内的职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为国家正式编制内事业单位人员,享有与嘉峪关市现有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工同酬待遇。
五、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嘉峪关市纪检委的全程监督。
(二)考核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择优的原则,全面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
六、其他事宜:
1.公开办法。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名单、拟聘用名单在嘉峪关市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 jsj.gsjyg.cn /)上公布。
2.新招聘工作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3.本方案由嘉峪关市人社局、建设局、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嘉峪关市建设局、规划局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2. 《2013年嘉峪关市建设局、规划局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联系电话:0937—6322218 15009471886(王)
标签:甘肃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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