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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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2

五、关于报考职位和资格审查  1、问: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答: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职位。报名结束后,公务员主管机关将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对违反规定报考两个职位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

2、问: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答: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1年8月25日24: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部门或该部门的其他职位,同一职位不得报考2次。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3、问: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职位招考机关具体负责。

4、问: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如“职位情况”、“招考人数”、“专业”、“学历”、“政治面貌”、“是否要求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以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六、关于面试  1、问: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省、市(州)考录办分别根据职位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核定面试人员。考录办应将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及面试时间、地点所带证件、要求和招录机关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市州招录专网公布。

2、问: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答: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市州招录专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可以到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市州招录专网上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3、问: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在2011年11月30日前进行。报考人员可以到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市州招录专网上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4、问: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的原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规定的证件,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七、关于体检和考察  1、问: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答:根据报考者的最终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2、问: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答:体检工作由省、市、州考录办分别负责,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3、问: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答: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体检。

4、问:体检在什么机构进行?

答:省直单位,在省招考办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市州的招录机关,在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九、其他相关政策  1、问:人民警察职位都分布在哪些机关,报考哪些人民警察职位的需要进行体能测试?

答:人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其中只有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警校教师职位的除外),体检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

2、问: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有何规定?

答: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如果出现各级考录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报考人员所提供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到报考者的情况,也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

3、问:对已审批录用但本人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为什么要给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答:一是考生违背了诚信的承诺。考试前,我们要求每名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但有些考生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在已经审批录用的情况下提出放弃录用资格,违背了自己的诚信承诺;二是浪费了考试资源。省考录办和招考单位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多个步骤才能最终审批录用考生,但因为考生放弃录用资格,而使这些工作全部付之东流,浪费人力物力,浪费考试资源。三是对各级考录机构造成工作被动。已经审批录用的考生放弃录用资格,招考单位要对招考对象进行递补,又要重新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一系列环节。如果反复出现这种情况,就会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当年招考任务的现象,造成各级考录机构工作被动。四是可能出现舞弊现象。对放弃录用资格的职位,要按顺序递补录用,极易造成递补考生和放弃资格考生之间舞弊现象的发生。

4、问:考务费(报名费)用是多少?

答:考试考务费用以甘肃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今年的考务费比去年有所降低,标准为每人100元。

5、问: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答: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只进行网上上传照片,不进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确认期间直接与当地考录办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市(州)考录办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其中,报考市(州)机关及县、乡机关的在市(州)考录办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报考省直部门及垂直管理机构的在省考录办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确认工作前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6、问:考生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的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公章)。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与省考录办或市(州)考录办联系办理。

十、关于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  1、问: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如何处理?

答:报考人员应当遵守考录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考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问: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另外,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招考公告提供的网址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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