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6-05-20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6年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2016年甘肃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市(州)及以下公务员机关或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5月27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省级及省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参公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年龄要求见《公开遴选职位表》。其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职称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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