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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黑龙江省黑河北安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公告(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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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31

根据体能和面试总成绩排序顺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过后,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各岗位所需人员进行分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如不服从公安消防大队分配,不予签定劳动合同。

(八)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五、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临时性公益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市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基本工资1800元/月。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市财政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

(三)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招聘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继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蒋云龙 北安市人社局 局长

王春清 北安市财政局 局长

王学民 北安市消防大队 教导员

桑旭东 北安市消防大队 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安市消防大队,负责此次招聘具体工作。

主 任:王学民 北安市消防大队 教导员

副主任:桑旭东 北安市消防大队 大队长

成 员:纪洪强 北安市消防大队 副大队长

孙 爽 北安市消防大队指导员

贾东林 北安市消防大队 中队长

北安市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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