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9-24
五、2015年四川凉山州公开招聘禁毒警务辅助人员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准考证》。《准考证》用于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应聘考生要妥善保管。
领取时间:2015年9月28日下午14:30-17:00
领取地点:凉山州公安局7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应聘“禁毒查缉B”岗位的考生使用彝语面试,其他应聘考生使用汉语面试。
根据应聘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名额2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单位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后,将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一并纳入面试。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测评不达标者,取消招聘资格。
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测评标准:男子1000米跑成绩≤4'25"达标,男子纵跳摸高成绩≥265厘米达标;女子800米跑成绩≤4'20"达标,女子纵跳摸高成绩≥230厘米达标。
七、体检、考察
面试、体能测评后,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州公安局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由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州公安局进行3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州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察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
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0834-2286013、2286016、2286208
监督电话:
凉山州公安局纪委:0834-3234445
原标题:凉山州公开招聘禁毒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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