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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城口县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公告(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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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三)2015年重庆城口县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6人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1月16日下午3点于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张贴处。

2.面试

时间:2016年1月17日全天

地点:见准考证

办法: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比例低于1:3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不递减指标。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县人民检察院配合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3. 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拟定体检人选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分数从高到底(保留两位小数)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拟定的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及其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有无违法乱纪行为和受到治安、刑事处罚。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再次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招聘人员管理方式

1、本次所招聘的编外文职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人事档案等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五、相关待遇

按临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点击下载>>>城口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原标题: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口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口县检察院编外文职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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