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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房山区招录专职司法工作者及补充招录社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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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三、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区人力社保局协商确定全区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1年内有效。

1.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通过房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网站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于房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网站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公布。

(三)公布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房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网站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四、确定聘用人员

(一)考察及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环节,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在房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网站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被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房山区社会工作者队伍范畴管理,其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房山区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937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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