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公安招警 > 时政热点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如何看待“落户限制”的取消

编辑:may

2011-07-19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悉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的相关消息。

一、背景材料

国务院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今年3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直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的不利影响还没有消除,如果说2010年是我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2011年可能是最复杂的一年,整个宏观层面就业形势就很严峻。2011年的毕业生人数650万,再加上往届没有实现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之大可想而知。

二、政策分析

在"2011年的就业形势仍不容乐观"的大背景下,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各城市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以说是一场及时雨。受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户籍制度的影响,很多毕业生工作时户籍往往被打回原籍,或者以集体户口的方式挂靠在当地人才中心,这种户籍管理机制给大学毕业生的流动、社保、就业等诸多方面带来麻烦,难以真正融入其所工作和生活的城市之中。

当然,取消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其意义不仅在于促进大学生就业,拆除阻碍大学生自由流动的藩篱,打破人才招聘上的条块分割,更深层次的意义还在于,将就业竞争、人才竞争的范围,由原来的某个地区扩展到全国(直辖市除外)。该政策会推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人尽其才"用人机制的确立,促进高素质人才的脱颖而出。

标签:时政热点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