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复习笔记(五)

编辑:qinh

2011-01-06

编者按: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结束,2011年各省公务员考试也将逐一展开,今天小编我就为大家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复习笔记帮助大家有效的复习。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金榜题名。

   相关推荐:
   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复习笔记(一)
   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复习笔记(二)
   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复习笔记(三)

第五章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

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是科学研究的根本任务。

第一节质量互变规律

一.质、量、度

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标志事物质的范围和等级的范畴,指事物的存在规模。

度是事物的质和量的辨证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不变的数量界限,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限量。在度中,质和量又是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

二.量变和质变及其辨证关系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运动变化过程中的两种不同的变化状态,两个不同的阶段。量变是指事物在原有质的基础上的不显著的变动状态。质变是事物原有的质的规定性的破坏,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事物的显著的变动状态。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区别的,又是辨证统一的。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质变完成量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总之,量变和质变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量变和质变互为前提、互为因果。从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辨证发展的无限过程。这就是事物发展的质量互变规律。

三.质量互变规律的普遍性和复杂性

社会实践和科学发展,为质量互变规律的普遍性提供了大量的事实根据。社会运动的产生是生物运动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人类的认识和科学的发展,也是从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辨证过程。

具体事物的质量互变过程是丰富多彩,错综复杂的,有其特殊性:

第一,量变引起质变的形式是复杂的,多样的。

第二,质变的形式也是复杂的。质变是通过飞跃的形式实现的。

第三,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

第二节对立统一规律

一.辨证矛盾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所谓“矛盾”,就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相互连结、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又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相互否定的成分、属性、方面、趋势等之间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即对立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客观性是指:

第一,矛盾的存在是客观的,人们既不能主观随意的制造本来不存在的矛盾,也不能主观随意的消灭本来就存在着的矛盾。

第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以及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怎样相互对立、又怎样相互统一是客观的,人们不能主观随意的构想矛盾着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对立、统一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本质属性。它们相互连结,不可分割。

矛盾的同一性或统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连结、不可分割的性质。有以下两中情形:

第一,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连结、相互依存,公居于一个统一体中。

第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性质。具体形式多种多样。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