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3.放弃面试者请于2月16日前告知我局并提供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确认函。
(二)相关费用情况
1.免收面试费用。
2.体检、住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参加面试考生的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及时发邮件或传真通知我局,并注意保持手机开启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面试工作联系及传真电话:0991-4640471
联系人:尹晓邢
以上安排或其他相关工作如有变动,请考生随时登录新疆检验检疫局网站及时了解我局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最新动态,公告中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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