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2012年公务员面试、体检公告

2012-02-10 15:11:43 字体放大:  

2.邮寄相关资料。

参加面试所有考生,应于2月17日前邮寄下列材料,供招考单位资格复审使用。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贴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应与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照片同底);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报名推荐表。

(2)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面试时携带);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贴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应与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照片同底);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在职人员现工作单位与考试报名时不一致,应提交说明材料(如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所签协议);如本人档案保管机构与工作单位不一致,应一并出具档案保管机构的存档证明。

“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干部”、“特岗计划教师”还需提供前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材料。

(3)待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存档证明(由负责保管档案的社区或人才中心出具,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贴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应与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照片同底);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留学归国人员。教育部相关部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及驻外使领馆留学归国证明复印件;其余材料同社会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人事司干部一处(报考部机关考生)或督察干部管理处(报考土地督察局考生),邮编:100812。

二、体检

1.面试结束后,我部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拟录用人数与体检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于2月23日晚电话通知体检具体事宜。

2.体检于2012年2月24日上午8:00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便于查验。

3.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饮酒,不要过度劳累。

三、费用

1.体检费用由我部统一承担;

2.考生食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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