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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2013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体检通知

编辑:sx_wangha

2013-01-11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外交部2013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和体检通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考生名单及考点安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了参加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有关考生名单和各职位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点设在外交学院(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专业科目考试考场及面试分批安排详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  间

科 目

参加考生

1月19日

(周六)

上午

8:15-10:15

外语(或专业)笔试

全体考生

10:45-12:15

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

全体考生

下午

1:30-3:30

英语水平测试

(笔试)

非通用语考生、行政技术类考生

4:00-5:30

外语听力测试

外交业务类考生

1月20日

(周日)

上午

8:30-11:00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

外交业务类考生

下午

12:30-6:00

外语口试

外交业务类考生

1月21日

(周一)

上午

8:15-11:45

面试

全体考生

下午

1:30-6:30

1月22日

(周二)

上午

8:15-11:45

下午

1:30-6:30

1月23日

(周三)

上午

8:15-11:45

下午

1:30-6:30

1月24日

(周四)

上午

8:15-11:45

下午

1:30-6:00

1月25日

(周五)

上午

8:15-11:45

下午

1:30-6:30


 

  外交业务类考生指报考英语一、二、三、四、五及非通用语(包括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德语、朝鲜语、葡萄牙语、越南语、泰语、印尼语、波斯语、老挝语、瑞典语、印地语)职位的考生;

  行政技术类考生指报考行政司、财务司等司局职位的考生。

  三、注意事项

  (一)请进入名单的考生务必尽快登录考试确认系统网页(http://kaolu.mfa.gov.cn)或登录外交部公务员考录网页(http://www.mfa.gov.cn/chn/pds/wjb/gbclc)后点击“考试确认系统”进入。按要求认真填写各项个人信息并提交审核,并及时下载《外交部录用2013年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号即专业考号)。考生凭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准考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工作证)参加考试。

  (二)进入外交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考生,如放弃面试资格,须在17日前将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传真至干部司考录职称处(传真:010-65965188)。凡随意放弃面试的,将记录在案并通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所有考生须提前按要求撰写《自述》和填写《考生情况调查表》,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有留学经历的考生还须撰写《在国外留学期间的情况介绍》,在面试候考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并附3张一寸彩色近照(请事先在每张照片背面用签字笔注明姓名及专业考号,并用曲别针夹在一起,注意请勿污损)。

  (四)非应届毕业生在面试时须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于2013年2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通过特快专递(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专业考号)寄至外交部干部司考录职称处(北京朝阳门南大街2号,邮编:100701):

  1. 外语水平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2. 个人详细履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3. 个人档案存放地点、起止时间的说明。

  (五)在面试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出示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由本人签字的《在国外留学期间的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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