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考面试辅导:面试评分角度与要点

编辑:

2014-12-01

5.心理特征的评分角度与要点:

(1)兴趣;(2)情感;(3)意志;(4)气质;(5)性格。

6.工作动机和愿望

7.工作经历

8.人生观

9.思想修养

(1)政治修养;(2)职业道德。

10.对应试者的总体评价

这是面试的最后一部分,在面试过程结束之后,考官要总结一下应试者在整个面试过程中的表现,先给其具体方面打出分数或写出评语,然后再从总体上评价应试者,是“可以录用”、“不可以录用”或“有条件录用”。

下面来看一下国家公务员考试分数线划定。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测不低于55分。

以外交部的俄语翻译一职为例,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指出,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外语水平测试。

《外交部201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中说明,部分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报考日语、法语、俄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德语、朝鲜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报考上述非通用语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产生办法为:公共科目笔试与上述语种外语水平测试按照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不仅如此,这些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也就是说,部分非通用语最终笔试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 +专业笔试成绩50%。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总成绩)×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因此,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因计算方式不同,公共科目成绩较低属于正常现象。这些人有可能是高分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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