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时评:湖泊危机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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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0

(五)“完善法律”,以法为利剑。建立高效的流域管理体制和法制体系是湖泊流域管理的关键。在国家层面,要对不同管理部门的作用和职责进行清晰定义,并支持流域水资源保护的行动。针对湖北省的湖泊治理问题,制订专门的法律,构建系统的制度、平台和空间,推动湖泊水污染防治。

(六)“提升应变能力”,应对突发事件。湖北省相关部门应逐步实现从注重减轻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影响到注重风险评估与预防转变,建立有效的预警与应急机制。从常规污染管理拓展到应急污染管理,从而将湖泊水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七)加大处罚,违法填湖方能休。目前武汉乃至湖北对“填湖行为”的处罚过低,一次填湖,不论面积大小,最高罚款限额为5万元,而填一亩湖的土地可卖到几十万元,巨大的利益驱动和低廉的填湖代价,让填湖行为屡禁不止。因此,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师认为应该对地方立法制定的《湖泊保护条例》,进行修订,加大违法填湖的处罚力度,同时不仅仅限于处罚,还应该强制性要求对湖水区域“恢复原状”。

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时评就到这里,希望大家在公务员考试中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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