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深圳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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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4

(六)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

(七)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选拔)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龙岗政府在线和深圳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23日止。

2.报名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公开选调(选拔)公务员报名表》;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6、现职现级文件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选拔)资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公开选调(选拔)公务员报名表》,与相关资料一并送至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708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咨询电话:(0755)2890267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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