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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5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组织考察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没有收到相关情况反映,予以录用。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合格、组织考察、公示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城分局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桂城分局)
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1:选调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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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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