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4-26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电话:0751-8468135。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经聘用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每月35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今后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查询渠道为:韶关市人力资源网(由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端口进入)、韶关人才网、韶关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网、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头条号、韶关检察微博。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751-8468211、0751-8468118
标签: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