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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7
(一)报名及简历筛选
应聘人员自行将简历于2013 年1 月15 日之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sd_master_edu@163.com。由中心进行初步审核和择优筛选,并进行必要的电话面试,根据职位1:8 的比例确定为参加笔试面试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8 的比例时,所有合格的应聘者均确定为参加笔试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在顺德教育信息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二)资格复审
笔试、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者简历信息有造假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可在该职位按简历审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笔试、面试通知书。
(二)笔试
笔试由中心委托专人命题,并委托区教育局招生考试科组织考试及负责试题保密工作。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按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内容按照岗位具体设定,考察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无需专门准备复习。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面试
面试分为个人标准化面试及无领导小组面试,委托专业招聘机构组织。两种面试各占5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双向选择和体检
由中心主任按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与应聘者商谈,经双向选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顺德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依总成绩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试用期,1年后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四、待遇
招聘岗位均为聘用制人员,工资根据理事会通过后的《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人事制度》执行,平均年薪参照区属一类事业单位标准,根据岗位实行差异化分配。总年薪预留30%作为绩效工资,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2913735,邮箱:sd_master_edu@163.com
标签:广东公务员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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