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7年4月惠州市安全监管局大亚湾区分局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5

经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安监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亚湾石化区安全生产督查人员,现将17年4月惠州市安全监管局大亚湾区分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数量及报考条件、工作职责

(一)招聘专业、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石化区安全生产督查人员共10名,招聘的人员专业及数量如下表所示(专业及其代码参考“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专业及其代码

学历

人数/人

1

化学工程与工艺B081401

本科

2

2

油气储运工程B081604

本科

1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B080601

本科

1

4

自动化B080801

本科

1

5

安全工程B083001

本科

1

6

机械工程B080201、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B080206

本科

1

7

临床医学B100301、预防医学B100701、卫生检验与检疫B100407

本科

1

8

汉语言文学B050101、秘书学B050107

本科

1

9

法学B030101

本科

1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安全生产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资格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从事所属专业领域相关工作3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6、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和法学专业报考者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后出生),从事文秘、法律相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文字功底好;法学专业已通过司法考试者可为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6月取得学历证书)。

7、广东省户籍人口优先。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向石化区企业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

2、督促、指导石化区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3、负责采集石化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

4、负责石化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告知企业予以纠正,并落实跟踪整改工作,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区安监部门;

5、协助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6、定期组织石化区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或互查;

7、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石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安全生产督查人员不纳入政府编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薪酬待遇:年薪约12.4万元(含工资、个人所得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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