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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0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四)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经请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两项分数合计为考生的分数。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8月26日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均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均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不足1:3开考比例的职位,申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实有人数开考。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确定,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红十字博爱网公布。
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科目》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报考者经现场审核后,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面试前须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到广西红十字会经招聘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行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组织对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二)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三)对于体检合格拟聘用人选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占单位编制数,其使用、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同类人员相同。
六、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统一组织、实施。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广西红十字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其联系方式为:0771-5860326。
本简章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蔡云旗
联系电话:0771-5768029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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