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2-10-22
(二)体能测评集中地点:
来宾市第二中学(来宾市北四路63号,可乘坐12、15、18路公交车到中南路来宾二中站下车)。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时间及集中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考生。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复审时以材料原件审查。考生提供虚假或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选进行面试;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职位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公安专业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
(四)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招录单位出具给考生的《面试资格确认书》参加面试。
(五)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本职位面试考试时间须在当日上午7:20前到达考点指定地点存包后,进入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六)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八)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纳体检费约320元/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覃健0772-4278960
蓝邕江0772-4278509
卢强0772-4271588
中共来宾市委员会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来宾市2012年从候录库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标签:广西公务员面试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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