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政法系统招聘辅助人员的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5

根据我县社会治安形势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委政法委研究同意,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以下简称辅警)。现将17年4月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政法系统招聘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一)岗位类别:

1.岗位1,文职辅警;

2.岗位2,勤务辅警。

(二)人数:50人,其中文职辅警5人(男性2人、女性3人),勤务辅警45人(男性42人、女性3人)。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县公安工作需要。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1977年4月30日-1999年4月1日期间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人员;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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