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民族大学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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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2、报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本人简历、外语、普通话等级、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目录和复印件等应聘材料;

(3)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现场报名人员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电子邮件报名人员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6)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的应提供有关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及学生工作部门提供的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00元(博士、副高职称及其以上人员免收报名费)。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以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贵州民族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中的报考岗位代码为准)。

(三)资格审查及公布审查结果

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教师和实验人员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其他岗位的初审合格人数与单个招考职位的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我校将于2012年11月16日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 (www.gzmu.edu.cn)网站上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省内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报名费确认,电邮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在11月23日前(以电汇日期为准)将报名费电汇至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李黎老师收,邮编550025(汇款单上需注明应聘人员的姓名、应聘岗位及报考专业及代码等相关信息),逾期未交报名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能参加招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11月22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领取准考证(省外应聘人员也可在笔试当日现场领取)。

(五)考试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民族大学组织实施。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生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 (www.gzmu.edu.cn)网站上公示。

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考过程中,均要求在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贵州民族大学15号综合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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