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民族大学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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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百分制计算,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应该具备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 (www.gzmu.edu.cn)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

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及单个招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的人员数与单个招考职位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4日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 (www.gzmu.edu.cn)网站上公示。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因有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贵州民族大学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在职应聘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应聘人员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过“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的人员。

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3、截止2012年 12月31 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4、在校学生(未毕业);

5、经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人员。

因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岗位缺额,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及贵州民族大学网站(www.gzmu.edu.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未尽事宜由贵州民族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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