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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3. 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现场答辩由县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考核,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考核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值为最后得分。考核情况由考核小组向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经领导小组研究,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若考核成绩和学历相同,以重点院校优先进入体检,如以上情况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
(五)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经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批准,依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由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其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政策、待遇
1. 从外县到我县就业的毕业生,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2. 考核招聘人员,一律同等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 考核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八)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四、本简章由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五、纪律要求
在考核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聘用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52—578201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5820893(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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