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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7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本次报名工作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附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须持《报名表》(一式两份)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职务任职文件、行政职级任职文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经报名人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对,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名工作结束后,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报名人数应多于选调人数(初任法官多于8人,法院工作人员多于4人),报考初任法官和工作人员分别按照总分数(笔试、面试成绩相加)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报名人数等于或低于选调人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进行考察选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官、法院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笔试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面试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相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应试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相应职位工作作出评价,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公开选调人员。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对拟公开选调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按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三、有关事宜
(一)成立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公开选调初任法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开选调工作。
(二)本次公开选调实施方案及公示事项在铜仁网(网址:www.tongren.gov.cn)及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gztr.lss.gov.cn)上公布,《报名表》从上述网址进行下载。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4日上午8:30至2012年11月16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考初任法官的笔试范围:法学理论基础知识、法律应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工作人员的笔试范围:法学理论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2012年市中级法院机关公开选调初任法官、工作人员工作在公开选调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组织实施,市纪委、市中级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
市中级法院联系人:黄文芳、李 君
联系电话:0856-5930067、0856-593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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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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