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铜仁市法院在全市公开选调初任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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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7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本次报名工作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附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须持《报名表》(一式两份)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附件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职务任职文件、行政职级任职文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经报名人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对,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报名工作结束后,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报名人数应多于选调人数(初任法官多于8人,法院工作人员多于4人),报考初任法官和工作人员分别按照总分数(笔试、面试成绩相加)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报名人数等于或低于选调人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进行考察选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官、法院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笔试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面试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相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应试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相应职位工作作出评价,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公开选调人员。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对拟公开选调人员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按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三、有关事宜

(一)成立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公开选调初任法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开选调工作。

(二)本次公开选调实施方案及公示事项在铜仁网(网址:www.tongren.gov.cn)及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gztr.lss.gov.cn)上公布,《报名表》从上述网址进行下载。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4日上午8:30至2012年11月16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考初任法官的笔试范围:法学理论基础知识、法律应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工作人员的笔试范围:法学理论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2012年市中级法院机关公开选调初任法官、工作人员工作在公开选调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法院组织实施,市纪委、市中级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

市中级法院联系人:黄文芳、李 君

联系电话:0856-5930067、0856-593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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