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习水县公共客运管理局公开考调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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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9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与政策、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城市客运管理知识等。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一进行命题、制卷、阅卷等。

参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并在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在确定面试人员时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侧重考察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部门张榜和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3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等。

五、体检

按1:1的比例,从参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

在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参考人员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聘用单位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参考人员的考调资格(取消参考人员资格后,按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7、参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8、不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

9、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拟调人员,在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及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八、调动审批

对拟调人员在公示结果不影响选用的,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编委领导审批,完善调动手续。

九、考调工作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

在考调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它

本简章由习水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252500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2527441(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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