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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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7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90.00元缴纳报名费。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次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面试比例倍数〈1:3〉,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两科:1、《公共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须提供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发票。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各招聘岗位的两科笔试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及以上,进入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办向社会公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须达本考场当日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为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面试的成绩计算

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后的成绩为笔试成绩。

按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的折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各岗位考生根据折算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均不合格导致该岗位空缺的,则按该岗位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部署。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党员组成。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招聘办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已下文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报到。不按 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期间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规定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总分中给予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经组织人事部门派遣到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3分;“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填写《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三),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查:

1、“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须提供县级以上引导办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提供志愿者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经组织人事部门派遣到事业单位进行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考核合格须提供同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

3、《加分申请表》经初审、复审及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考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考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0853-3416226

招聘咨询电话:0853-3416706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电视台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十三、本公告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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