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招警体能测评公告

编辑:

2012-12-11

1、根据体能测评时间安排,参加当日上午、下午体能测评的考生分别于7:30前和13:30前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体能测评指定地点检录(其他证件不予认可),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8:00(参加上午体能测评的)和14:00(参加下午体能测评的)仍未进入体能测评点的体能测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2.体能测评考生必须在各组引导员的引领下按项目测评顺序进行测评。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测评合格考生在引导员的引领下继续下一个测评项目,测评项目不合格的人员归还佩带的顺序号后离开测评场地。

3、体能测评考生须独立完成所有体能测评项目。

六、特别提示

1、请考生务必于体能测评前到体能测评地点察看,注意乘车时间、路线,提前作好乘车准备。

2、请考生务必随身携带有关证件,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

3、请考生根据纵跳摸高测评项目的要求修剪好指甲。

4、冬季气温较低,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适时添加衣物。

5、请考生自备饮用水。

七、市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外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6797116

0851-798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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