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毕节市传染病医院简化程序招聘紧缺临床医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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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1)报名及资格初步审查工作由毕节市传染病医院组织进行,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2)初审合格者由医院将考生报名资料提交市人社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者方可参加简化程序招聘面试;

(3)因资格审查需要增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其中任何环节审查出报名资格与职位要求条件不符,均可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5)报名者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文凭、职称等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文凭视为虚假证件,报名者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5、资格初审合格者,须交报名费100元。

五、面试

(一)面试在毕节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毕节市传染病医院(中医南院)

(三)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并现场评分。

(四)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

(五)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政审对象,并按程序在报考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考核工作在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毕节市传染病医院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政审不合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被开除人员;

(五)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员;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等情况,即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由毕节市传染病医院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政审表》(一式二份)、《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花名册》(一式一份),报送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并进行鉴证。

九、联系方式

毕节市传染病医院(毕节市中医南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8930795

联系人:侬老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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