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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4
(四)报考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职位人员中,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考生须持所服务社区和“贵阳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引导办”,贵阳市引导办电话:0851-8129016)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递补资格复审。其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现场递补资格复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到所服务的县(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 “引导办”进行初审(出具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须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2、初审后,到服务的县(区)所在的地(州)“项目办”、“引导办”进行资格复核(出具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到地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出具证明)。
3、资格复核后,持地(州)“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递补资格复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考生持地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递补资格复审。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服务证书不能作为依据)。
(五)报考定向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人员,须提供截止2012年11月13日仍在贵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且在警务辅助岗位工作时间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均满2年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先到服务的派出所进行初审,再到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各区县公安局、分局)进行复核。
(六)报考定向招录“退伍士兵”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七)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说明该考生为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须书面承诺于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交贵阳市公务员招考办供审核(承诺书示例见附件4)。
(八)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递补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递补资格复审。
(九)考生提交的递补资格复审材料需备齐原件及复印件。
四、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现场递补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可登陆“贵阳人事考试网” (http://gyrsks.gygov.gov.cn)在线打印。
标签:贵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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