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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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5

考生须于2013年3月14日至3月15日每日10:00至17:00,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金苏大道刚玉街69号贵铝宾馆。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以第二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辅修第二专业的相关证明);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计划教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有户籍生源地限制的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户籍生源地证明材料。

9.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英语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10.本人近期1寸同底板证件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贵州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851-6906037,690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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