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赫章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3-02-17

根据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2号)精神及《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赫章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2、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毕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在岗或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含“一村一大”、“选聘高校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及“西部计划”。以下简称“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

3、赫章县所辖乡(镇)、办事处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定向招聘赫章县所辖乡(镇)、办事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其中,卫生护理专业、幼儿师范专业的招聘岗位学历放宽至中专;定向招聘赫章县所辖乡(镇)、办事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的岗位,报考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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