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湄潭县司法局招聘201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编辑:sx_wangha

2013-04-23

【摘要】贵州湄潭县司法局招聘201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切实解决我县基层法律服务人才紧缺问题,改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人才结构现状,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下面请看具休内容:

为切实解决我县基层法律服务人才紧缺问题,改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人才结构现状,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60号部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遵市司通[2010]98号)的有关规定,经湄潭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2名,其中永兴法律服务所3人,黄家坝法律服务所3人,兴隆法律服务所2人,马山法律服务所3人,茅坪法律服务所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及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身体健康。志愿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具体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具有湄潭县常住户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在岗公职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工作被吊销执照或被清退的人员;

5、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二)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司法助理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业务或者政法法制工作已满5年的退休人员。

(三)年龄界限:18岁——45岁(即1968年4月15日——1995年4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放宽到65岁。

三、报名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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