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辑:lixy

2012-08-15

【编者按】2012年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乡镇公办幼儿园园长岗位2名、教师岗位58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幼儿园教师。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以上院校幼师、学前教育等与幼儿教育类相关的师范教育类专业中师及以上学历;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6、具有从事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幼儿园园长。

幼儿园园长岗位除须具备以上教师岗位条件的第2-6项之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全日制普通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有5年以上从事幼教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幼教发展特点和法律法规,具有幼儿园中层及以上管理(含幼儿园副园长、园长助理、保教或教研岗位负责人,或同等岗位)工作经历2年以上,曾获市县级以上幼儿园管理类荣誉(个人荣誉类指优秀园长、先进教育工作者等,集体荣誉类指应聘者担任园长期间,所在园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先进单位等)或现在职在岗的可放宽至中师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参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2012年昌江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或《2012年昌江县幼儿园园长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附后),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4张。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户口本、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和派遣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园长的还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和资历证明材料,以便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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