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口海关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

2012-08-15

四、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地点及乘车方式

(一)面试资格确认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海口海关人事教育处人事科(810室);联系电话:0898-68516238。

(二)面试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玉沙路46号海南椰海大酒店3楼会议室(海口海关地址即海南椰海大酒店地址)。

(三)乘车方式:

距离海口美兰国际机场28公里左右,从机场可乘21路公共汽车到达;从机场乘出租车费约50元左右。

距离海口火车站28公里,从火车站可乘37路公共汽车到达。

距离海口港约6公里、海口新港约1.5公里,公交线路较多,均可到达。

五、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原则

海关总署统一要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四舍五入),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安排

为节约考生费用,海口海关的体检工作安排在2月24日在海口进行,体检医院由海口海关在海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具备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选择。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海口海关关于参加2012年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

3、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工作证或其他能证明工作身份的材料(社会在职人员);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5、学历、学位证书(延缓派遣生、社会在职人员),研究生学历须带本科学历、学位原件,专升本的须带专科学历;

6、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延缓派遣生、应届毕业生);

7、报名登记表;

8、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9、属延缓派遣的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缓派证明”。

(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

(四)如因学校放假,近日暂不能在《报名推荐表》上盖章的,可在面试后学校开学盖章后寄送;延缓派遣生和学校集体户的学生可在学校开学后出具“缓派证明”和户口本(户口登记卡)复印件。

(五)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月14日前主动向海口海关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印有身份证复印件的放弃声明,并手写签名。

(六)考生要确保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海口海关联系人:孔令文,联系电话:0898-68516238。

附件: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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