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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3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11月11日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省科协网站和省科技活动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按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省科协网站和省科技活动中心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2012年11月18日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综合成绩在省科协网站和省科技活动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布。
(六)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重点是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党建网、省科协网站和省科技活动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批。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按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进行管理。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
1.整个招聘工作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2.参加考察的人员须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4.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5.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
6.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7.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联系方式:
电话:0898-65335691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广场省人大政协楼7层
邮编:570203
省科技活动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东平
电话:0898-65225237手机:13976300001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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