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2012年11月公开招考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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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9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和招聘职位的职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海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职称原件、复印件和准考证等相关材料。报考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职位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最高一级职务的任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本人,留存复印件。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体检和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二)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厅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我厅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考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签章后存入本人档案,向聘用人员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

七、监督检查

注重加强招录工作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报考人员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邀请省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海南省民政厅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海南省民政厅组织人事处(0898-65303376)

海南省慈善总会办公室(0898-68502819) 

附:海南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考职位
职数
性别
学历
学位
专业
年龄
备注
办公室副主任(副处)
1
全日制本科以上
 
不限
40周岁以下
担任机关、企(国有)、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职务满1年,或担任正科级职务(科长、主任科员或七级管理岗位)满3年以上。
工作人员1
1
不限
全日制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财会、审计
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助理会计师
工作人员2
1
全日制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媒体创意
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工作人员3
1
不限
全日制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社会学、法学
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工作人员4
2
全日制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不限
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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