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安全生产监督2012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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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4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12月13日至2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到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10楼1017室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安监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有工作单位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予以发放准考证。每个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科目为《专业科目及公共科目》,内容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笔试结束后,依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等其它环节请及时关注海南省安监局网上公告。

六、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前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调转手续。

(四)聘用人员为编制内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监督事宜。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898-65231935(海南省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

0898-65366898(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纪检组)

(二)咨询电话:0898-65320005,传真:0898-6537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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