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海南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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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1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8:00至5月14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登陆海南省民政厅网站(http://hainan.mca.gov.cn)下载《海南省民政厅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发送到海南省民政厅组织人事处邮箱:hainmz@163.com。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民政厅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报名表中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主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后应及时登陆省民政厅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三)资格审查:省民政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在海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省民政厅网站查询确认,并根据网站上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职数或职位。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文写作。

由本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择时在海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准考证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主管单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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