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务员2010年报名网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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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通过阅读《河北省2009年招录公务员简章》,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录政策,确认本人具备报考职位所具备的条件;

2、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报名时不得以他人身份证及信息或随意杜撰的信息报名,否则造成其他应考人员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报名者信息提交成功后,将会获得由系统提供的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再次登录的重要验证信息,请务必牢记。若忘记报名序号,按如下操作找回:进入原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进入登录页面,再点击页面下方的“找回报名序号”,按要求填写验证信息;

5、本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人员请保管好自己的身份号码,否则他人误用造成的后果,本网站及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为了进一步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方便应考人员报考,克服报名时的盲目性,网上报名系统向应考人员提供报名数据同步查询功能,应考人员可随时查询相关职位报名情况;

7、委托他人进行网上报名的,请务必准确了解报考者信息,以免出现错误信息影响考试和资格复审。

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应抓紧时间进行报名缴费,避免由于观望等待,造成后期报名人员过度集中,导致网络繁忙堵塞,影响报名及缴费确认。

二、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09年9月9日9:00至9月12日17:00。

网上自助打印《笔试准考证》,要妥善保存,笔试后如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时需出示此证,谨防丢失。

建议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内容要清晰。《笔试准考证》只能从网上直接打印,不得拷贝后打印。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城镇家庭报名者、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名者,先进行网上缴费,考试结束至次日下午17:00,可直接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聘用考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凭家庭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家庭所在县(市)扶贫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二)报名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缴费手续,未按时报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弃考。

(三)为了严肃考风考纪,打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原则上应考人员参考时须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正式《居民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如果您在网上报名及《笔试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用聘用考试处联系。

遇到有资格条件及政策问题,请与所报考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见《河北省2009年招录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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