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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4
2.目前一些地方的城镇化热潮出现了两种值得关注的情况。一是许多地方干部对城镇化的理解出现偏差,认为城镇化就是大征地、大拆迁、造新城。一名地方国土部门的干部告诉记者,由于国家对人均建设用地有指标控制,一些地方为突破指标,大做规划文章。特别是小城镇规划贪大求全,不切实际地提出十年、二十年内人口要达到数十万甚至上百万,面积达到几十平方公里。他认为,正是这种贪大求全的盲目规划引发了一些地方大拆大建和“圈地运动”。二是有的地方搞城镇化的出发点首先是为了解决城市扩张和用地不足,却忽略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其他公共服务的保障。这种以土地为突破口和取向的城镇化,无疑极易造成对农民利益的侵害。
调查了解到,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民主体地位被忽略、“被自愿”的现象时有发生。J省H村村民C告诉记者,2005年村里引入外来资本,承包了近千亩土地建茶场,由于每亩租金只有100元,村民们嫌低普遍不愿意出租。尽管如此,村里还是通过强行手段将村民们的土地流转给了承包的老板。“当时我住院一个月,村委会趁我不在家,用推土机把我的一亩桑树地推平租给了茶场,对外却说是村民自愿流转。”
记者在苏皖川等地采访时发现,各地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标准不一,但总体标准过低,有的流转价格每亩只有100元左右,耕地一次性征用价格一亩也只有一万元左右,仅为土地的短期产出收益,而忽略了土地对农民的保障功能。以“统筹城乡”为旗号的城镇化最终成了“统筹土地”,忽略了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保障措施的配套。
据了解,安徽省南陵县将大浦试验区作为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项目,对现有分散村庄进行撤并,建设新型农民社区统一安置,节约建设用地666.75亩。通过对原农民宅基地及部分滩地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共新增耕地1223.75亩。这些节约出来的用地指标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被置换为城镇用地指标,以每亩20万元的价格出让给负责试验区建设的企业,而农民从中获得的收益标准却仅为10元/平方米。记者在其他一些地方采访时发现,有的地方农民连这10元/平方米的补贴都得不到。节约出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完全由政府获得。
3.2010年10月,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和中国社科院财政和贸易经济研究所发布的研究报告均认为,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造成了中国的“伪城镇化”或“不完全城市化”。三份报告均建议进行相应的改革。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认为,受中国城乡分割以及户口制度的约束,这种城镇化尚是一种“伪城镇化”。大量的农村产业工人,虽然居住在城市并被计算为城市人口,但其并不能同等享受城市的各类公共服务,其收入水平、消费模式无法等同于一般城市人员。而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在9月25日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9月21日分别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在各自的研究报告中均提及这一问题,并提出了放开户籍制度的改革建议,只不过在改革的节奏掌控上这两份报告有所不同。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研究报告《中国发展报告2010》中提出,中国城市化目前仍处在“半城市化”状态。国家发改委秘书长Y解释说,我国现有城市化率的统计口径,包括1.45亿左右在城市生活6个月以上,但没享受到和城市居民等同的公共福利和政治权利待遇的农民工,也包括约1.4亿在镇区生活但务农的农业户籍人口,这些并没有真正转变身份的人口约占城镇总人口的一半。
人大经济研究所的报告认为,由于中国劳动力由无限供给转向短缺的时代已到来,劳动力短缺必然带来劳动者工资上涨。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将城市户籍所对应的公共服务覆盖到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将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入城并遏制劳动力成本过快上涨。《中国发展报告2010》主笔之一A在解释报告时也表示,在城市化过程中应该对农民工实行保留户籍、总量控制、放宽条件、逐步推进的方式。这种方式应该是城市政府所能接受的办法。未来要主动吸纳适合到城市居住的农村人口。提升真实的城市化水平,需要将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在城市居住工作的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及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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