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献县县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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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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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沧人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献县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有关乡镇政府等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招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聘岗位、范围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2012年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可通过献县政务信息网查询报考信息:献县政务信息网(www.xianxian.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献县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

7、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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