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秦皇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

2013-04-23

六、统一招聘体检。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有不合格者,按照考核递补办法确定递补人选,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单位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

七、统一招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hd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统一招聘有关规定

1、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申诉、检举和控告要认真受理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1)招聘单位故意拖延确定拟聘人选,阻碍拟聘人员报到的,责令其改正。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4)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醒: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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