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1年招录检察机关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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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2

编者按: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空缺情况,2011年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614名,具体招考职位和每个职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河南省检察机关2011年计划招考职位、数量及代码明细表》。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22日,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4月24日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1年5月11日—15日。

四、笔试

笔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领导下,由省检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及具体考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安排:2011年5月14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30至17:00申论, 2011年5月15日9:00至11:30专业科目。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30%+专业科目成绩×40%。笔试成绩在网站上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省检察院的统一组织下,由各省辖市级检察院具体负责,报考省检察院职位的考生由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信(内容应含本人为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学生)。

2、已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在职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内容应包含本人如被录用、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4、报考对本科学历及专业有要求的职位,考生还应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

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还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6、报考省检察院职位的考生,还应出具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经省检察院政治部和省辖市级检察院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各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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