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1年招录检察机关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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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2

编者按: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空缺情况,2011年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614名,具体招考职位和每个职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河南省检察机关2011年计划招考职位、数量及代码明细表》。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22日,网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4月24日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1年5月11日—15日。

十、补充空缺职位

对于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的空缺职位,在所有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采取“二次平均法”加权面试成绩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加权面试成绩×50% ”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不同的报考条件,对符合相应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不同职位的先后顺序,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当场书面征求考生本人选报空缺职位的意见,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凡考生本人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当场书面选报空缺职位的,视为自动弃权。空缺职位、加权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选报空缺职位的时间、地点、补充空缺职位的考生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

对经“二次平均法”补充空缺职位的人员,按上述第十一项规定进行考察。“二次平均法”补充的空缺职位经考察后仍有空缺职位的,不再进行补充。

十一、公示和录用

省检察院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省辖市级检察院汇总,填写《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录用表》和《2011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名册》,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审查,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报经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由省检察院或委托省辖市级检察院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考生如被录用,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本方案由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省检察机关2011年计划招考职位、数量及代码明细表

本次考录工作查询网站: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www.ha.jcy.gov.cn)

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

省检察院咨询电话:0371-66788118

附件:全省空缺编制招录职位及代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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