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选调生行测常识判断辅导:行政处罚

编辑:sx_wangha

2012-12-10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河南选调生行测常识判断辅导:行政处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河南选调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如何备考河南选调生考试,如何在短期内取得理想的效果,有没有什么好的捷径,有什么好的备考资料吗?为此河南华图特为参加河南选调生的考试准备的一些行测辅导资料,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精神罚)

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所作的一种书面形式的谴责与告诫。

2.罚款(财产罚)

罚款不同于罚金。

3.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 财产罚)

是对违法行为人所持违法所得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等,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或予以销毁的财产罚。

4.责令停产停业(能力罚)

指行政主体强制要求违法行为人暂停生产或者经营的处罚,一般附有限期整顿的要求。

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为罚或能力罚)

6.行政拘留(人身自由罚)

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和执行。

【国考2009-单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据此,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对醉酒的人约束至酒醒

B.对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

C.对到期不缴纳税费的纳税人,按日加收滞纳金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D.暂扣违章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

【国考2006B-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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