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3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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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1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和学生证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

3.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干部调配处,邮编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财政部2013年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我们将依据考生邮寄的材料对有关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部2013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们将取消有关考生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三)我部机关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考试拟于2月27日至3月3日举行。面试公告拟于2月中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财政部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联系电话:010-6855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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