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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4
1、报考人员于2013年1月27日上午8:30之前,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1月27日9:00-11:00。
2、报考路桥专业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考试(含综合科目、路桥专业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
3、报考港航专业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考试(含综合科目、港航专业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
4、综合考试试题中综合科目试题以国家和湖北省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大精神、行政执法等知识为主,专业知识试题以应聘岗位的实践工作知识为主,申论以应聘岗位的实践工作业务为主。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路桥专业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港航专业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www.zjj.hbjt.gov.cn)公示,同时公布面试地点及时间。
2、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进入面试环节的在职人员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1、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均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学历、获得科技进步奖的高低进行筛选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由厅质监局组织。
2、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招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不配合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专业的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并予以公布。
五、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www.zjj.hbjt.gov.cn)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综合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27-8346070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7-83460635。
标签: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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